台湾辅助生殖新规:特定情况下的性别选择权
发布时间:2025-08-26
对于即将初为人父母的夫妇来说,大部分的夫妻不会特别在意头胎小孩的性别,不过当一对夫妇预备生两个小孩的时候,绝大部分的夫妇是想要一男一女,家家有男有女。此种情况对打算生三个小孩,但家中却已有两个同样性别的小孩来说,更为明显,不管是已有两个男孩或女孩,他们大都希望第三胎是不同的性别,一来可以平衡家中的男女比例,另外也可以让小孩从小就学习和不同性别的小孩相处,而为人父母者更可以在小孩成长的过程中,体会教育男女的不同辛劳与乐趣。

因此;美国生殖医学会对此点采尊重会员基于专业与伦理考量自由判断,美国国会更无立法禁止,欧洲生殖医学会也因不同成员国的看法分歧而无完全禁止,可鉴在特定的情况下,我们还是须考虑人性的需求。在考虑进行辅助生殖时,了解如何找代怀以及选择合适的代怀医院至关重要。
台湾生殖医学会反对性别筛选的立场从没改变,但基于生殖自由,性别平衡,鼓励生产等上述原因,建议国家对家中已有两个相同性别的小孩,可考虑开放夫妻有选择另一個小孩性别的权利。我们再次强调,在特定的情况下,允许夫妻拥有另一个性别的小孩不等同于毫无限制的性别筛选,我们也呼吁相关责单位在情、理、法兼顾的情况下,重新审视国家开放此要求的適切性。对于一些希望通过借卵选男孩的家庭,这样的政策调整可能具有重要意义,也需要通过合规的代生途径来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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